厄則克耳
第四十八章
各支派的姓名如下:由極北瑞起,沿赫特隆路至哈瑪特口,再至哈匝爾厄南,;──北有大馬士革邊界,有哈馬特邊界──每支派由東界到西界各有一份:這是丹的一份。
2 靠近丹的邊界,由東界到西界,是阿協爾的一份;
3 靠近阿協爾的邊界,由東界到西界,是納斐塔里的邊界,
4 靠近納納斐塔里的邊界,由東界到西界,是默納協的邊界,
5 靠近默納協的邊界,由東界到西界是厄法辣因的一份。
6 靠近厄弗辣因的邊界,由東界到西界,是勒烏本的一份。
7 靠近勒烏本的邊界,由東界到西界是猶大的一份。
8 靠近猶大的邊界,由東界到西界,是你們應保留的獻地,寬二萬五千肘,長由東界到西界,如每支派分得的一份一樣,中間是聖所。
9 你們為上主保留的獻地,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。
10 這塊所獻的聖地應歸司祭,北面長二萬五千肘,西面寬一肘,東面寬一萬肘,南面寬二五千肘,衵間是上主的聖所。
11 這地應歸疲祝聖作上主司祭的匝多克的子孫,他們謹慎遵行了我的禮規,當以色列子民墮落時,他們沒有像肋未人一樣落時下去。
12 屬司祭之地是獻地中至聖之地,靠近近肋未人的邊界。
13 屬肋未人的地與司祭的邊界平行,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,總計長二萬五千肘,寬二萬肘。
14 其中的地不可變賣,不可交換也不可轉讓,這是地中最好的一份,因為是祝聖於上主的。
15 由二萬五千肘的面積所餘的五千肘應列為俗地,作為居住的城市和郊區,城市應在中心。
16 城市的面積如下:北面四千五百肘,北面四千五百肘,南面四千五百肘,東面四千五百肘。
17 城市外的郊區是:北面二百五十肘,南面二百五十肘,東面二百五十肘,西面二百五十肘。
18 至於那與所獻聖地平行的所餘之地,東面長一萬肘,西面長一萬肘,甚中出產應作為城內居民的食糧。
19 城內的居民是由以色列各支派分派來住的。
20 整個獻地為二萬五千肘長,二萬五千肘寬,為一方形,是你們應保留的所獻聖地和城市地段。
21 在所獻聖地和城市地段的兩所餘之地,二萬五千肘由東至東面的邊界,由西至西面的邊界,與各支派所分之地平行,都歸元首,所獻聖地與聖所在中間。
22 除在屬元首的地中間,有肋未人的產業和城市地段外,凡在猶大邊界和本雅明邊界飲間的土地,皆歸元首所有。
23 至於其餘的支派:由東界到西界,是本雅明的一份。
24 靠近本雅明的邊界由東界至西界是西默盎的一份。
25 靠近西默盎的一邊界,由東界至西界是依撒加爾的一份。
26 靠近依撒加爾的邊界,由東界至西界是則布隆的一份。
27 靠近則布隆的邊界,由東界至西界,是加得的一份。
28 靠近加得的邊界,是南方向陽的邊界,由塔瑪爾到默黎巴卡德士水沿河直到大海。
29 這是你們各支派抽籤平分的土地,是你們應得的產業──吾主上主的斷語。
30 城的出口如下:北面為四千五百肘,
31 北面有三門:一為勒烏本門,一為猶大門,一為肋未門。城門都是照以色列支的名字派起的。
32 東面為四千五百肘,有三門:一為若瑟門,一為本雅明門,一為丹門。
33 南面為四千五百肘,有三門:一為西默盎門,一為依撒加爾門,一為則步隆門。
34 西面為四千五百肘,有三門:一為加得門,一為阿協爾門,一為納斐塔里門。
35 周圍共一萬八千肘。這城從那天起名叫「上主在那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