厄則克耳
第二十四章
九年十月十日,上主的話傳給我說:
2 「人子,你要記下今天的日期,就是在今天這一日,巴比倫王開始圍困耶路撒冷。
3 你要向叛逆的家族講一個寓言,給他們說:吾主上主這樣說:你要安放一口鍋,安好後,裡面倒上水,
4 把肉塊、後腿和肩上的好肉放到鍋裡,用最好的骨頭填滿,
5 再放上最好的羊肉,然後在鍋下堆起木柴,烹煮肉塊,連其中的骨頭也煮爛。
6 因此吾主上主這樣說:負血債的城,有銹而銹不退的鍋,是有禍的!從鍋中一塊一塊地取出來,不必拈鬮。
7 因為在其中所流的血,是流在光滑的石崖上,而沒有流在土中,用塵土掩蓋;
8 為的是激起我的憤怒,施行報復,所以我也使她的血流在光滑的石頭上,不得掩蓋。
9 因此吾主上主這樣說:負血債的城是有禍的!我要親自使火堆擴大。
10 你再加添木柴,點上火,把肉塊煮化,把湯熬幹,把骨頭烤焦;
11 然後把空鍋放在火炭上燒熱,把銅燒紅,把其中的污穢燒淨,把鍋銹燒盡。
12 但因鍋銹過多,雖用盡氣力,火也燒不掉。
13 這就是你淫行的污穢,我原設法使你潔淨,你卻不願意潔淨;那麼,直到我在你身上來洩盡我的憤怒,你的污穢得不到潔淨。
14 我上主言出必行,決不退縮,決不憐恤,決不翻悔。我必照你的行徑,照你的行為審判你──吾主上主的斷語。 」
15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:
16 「人子,看,我要把你眼中所喜悅的猝然奪去,但你不可哀悼,不可哭泣,不可流淚,
17 只可默默嘆息,卻不可哀悼死者。頭上仍纏著頭巾,腳上仍穿著鞋,不可遮蓋鬍鬚,也不可吃喪食。 」
18 早晨我向百姓講了這事,晚上我的妻子便死了;次日早晨我便照吩咐給我的作了。
19 百姓問我說:「你能不能告訴我們:你這樣作對我們有什麼意思﹖」
20 我回答他們說:「上主的話傳給我說:
21 你要告訴以色列家族:吾主上主這樣說:看,我要把我的聖所,即你們所誇耀的勢力,眼目所喜愛,心靈所繫戀的地方,加以褻瀆,你們所遺留下的子女要死於刀下。
22 那時你們要作我所作的:不遮蓋你們的鬍鬚,不吃喪食,
23 你們的頭仍纏著頭巾,腳仍穿著鞋,不舉哀,不哭泣,但因你們的罪惡而消沉,而彼此傷嘆。
24 厄則克耳為你們是一個預兆:當那事來到時,你們要照他所作的去作。那時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。 」
25 人子,在我從他們中取去他們的堡壘,即他們所誇耀的喜樂,眼目所喜愛,心靈所繫戀的子女的那一天,
26 那天必有一個逃難的來到你這裡,報告你這消息。
27 在那一天你要向那逃難的開口說話,不再作啞吧。這樣,你為他們是一個預兆,那時他們將承認我是上主。 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