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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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

梅瑟召集了全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「請聽我今日向你們耳中所宣示的法令和規則,務要學習遵行。
2 上主我們的天主在曷勒布與我們立了約。
3 上主並不是與我們的祖先立了這約,而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尚生存的眾人。
4 上主在山上,從火中面對面地與你們談過話。
5 那時我站在上主和你們中間,給你們傳達上主的話,因為你們一見火便害了怕,沒有上到山上去。上主說:
6 「我是上主,你的天主,我曾領你離開埃及地,那為奴之家,
7 除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
8 你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或製造任何上天下地,或地下水中所有各物的形象。
9 你不可叩拜,也不可事奉這樣的偶像,因為我上主,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。對於恨我的人,我必在子孫身上追罰他們祖先的罪惡,直到第三代,第四代;
10 對於愛我,守我誡命的人,我對他們施行仁慈,直到千代。
11 你不可妄呼上主,你天主的名,因為上主決不放過妄呼他名的人。
12 當照上主,你的天主吩咐的,遵守安息日,奉為聖日。
13 六天你當勞作,做你一切工作;
14 第七天是上主你天主的安息日,你和你的子女、僕婢、牛驢、你所有的牲畜,以及住在你城內的外方人,都不應做任何工作,好使你的僕婢能和你一樣獲得安息。
15 你應記得:你在埃及地也曾做過奴隸,上主你的天主以大能的手和伸展的臂,將你從那裡領出來;為此,上主你的天主吩咐你守安息日。
16 應照上主你的天主吩咐你的,孝敬你的父母,好使你能享高壽,並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土地內,獲享幸福。
17 不可殺人。
18 不可姦淫。
19 不可偷盜。
20 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。
21 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;不可貪圖你近人的房屋、田地、僕婢、牛驢,以及屬於你近人的一切事物。 」
22 這是上主在山上,由火中,由濃雲黑暗裡,大聲對你們會眾所說的話,再沒有加添什麼;並將這些話寫在兩塊石版上,交給了我。
23 當山上火焰四射,你們聽到由黑暗中發出來的聲音時,你們各支派的首領和長老,都來到我跟前,
24 說:「看,上主我們的天主,使我們看見了他的榮耀和偉大,我們也聽見了他由火中發出的聲音;今日我們見了天主與人說話,而人還能生存!
25 現在,我們為什麼要冒死,為這大火所吞滅﹖如果我們繼續聽上主我們天主的聲音,我們必死無疑。
26 因為凡有血肉的人,有誰如我們一樣,聽到永生的天主由火中說話的聲音,而仍能生存呢﹖
27 請你近前去,聆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所說的一切;然後你將上主我們的天主對你所說的話,轉告給我們;我們必聽從,也必遵行。 」
28 你們對我所說的話,上主聽見了;遂對我說:「我聽見了這人民對你所說的話;他們所說的都對。
29 惟願他們常存這樣的心思,敬畏我,遵守我的一切誡命,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享幸福。
30 你去對他們說:你們回到你們的帳幕內去。
31 但是,你應留在我這裡,我要將一切誡命、法令和規則訓示你,你再教訓他們,好叫他們在我賜給他們作為產業的地上遵行。 」
32 所以你們應完全遵照上主你們的天主所吩咐你們的行事,不可偏右偏左。
33 在一切事上,只應履行上主你們的天主給你們指定的道路,好使你們在你們要去佔領的地方,得以生存、興盛、長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