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
第二十七章
梅瑟與以色列的長老吩咐人民說:「你們應遵守我今天吩咐你們的一切命令。
2 在你們過約但河,進入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土地的那一天,應豎立幾塊大石,塗上石灰;
3 在你過河進入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,即上主你祖先的天主許給你的流奶流蜜的地方之後,要立即將這法律的一切話刻在上面。
4 所以,你們一過了約但河,就該照我今日吩咐你們的,在厄巴耳山上豎立這些石頭,塗上石灰;
5 並在那裡給上主你的天主建築一座祭壇,一座未用斧鑿的石頭修的祭壇;
6 應用未加入人工的石頭建築上主你的天主的祭壇,在上面給上主你的天主奉獻全燔祭,
7 祭獻和平祭,並在那裡設宴,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歡樂。
8 在這些石頭上,應清清楚楚刻上這法律的一切話。 」
9 梅瑟和肋未司祭對全以色列人說:「以色列人!你們應靜默細聽:你今天既成了上主你的天主的人民,
10 就應聽從上主你的天主的話,遵行我今日給你吩咐的上主的誡命和法令。 」
11 梅瑟在那一天又吩咐人民說:「
12 你們過了約但河以後,應站在革黎斤山上降福人民的,是西默盎、肋未、猶大、依撒加爾、若瑟和本雅明;
13 站在厄巴耳山上宣布詛咒的,是勒烏本、加得、阿協爾、則步隆、丹和納斐塔里。
14 肋未人應大聲向所有的以色列人喊說:
15 那製造上主所憎惡的雕像或鑄象,並將匠人的作品,放在暗處的人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16 蔑視父親和母親的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17 移動鄰人地界的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18 領瞎子走錯路的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19 侵犯外方人、孤兒和寡婦權利的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20 與父親的妻子同寢的,是可咒罵的,因為他揭開了父親的衣襟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21 與獸交合的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22 與同父異母,或同母異父的姊妹同寢的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23 與岳母同寢的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24 暗殺鄰人的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25 接受賄賂去殺害無辜的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
26 不堅持這法律的話而執行的,是可咒罵的。全體人民應答說: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