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
第十三章
凡我吩咐你們的事,你們應謹慎遵行;不可加添,也不可刪除。
2 若你們中出現了一位先知或作夢的人,給你提供一種神蹟或奇事,
3 而他所說的神蹟和奇事實現了,以致向你說:「讓我們去隨從事奉其它的神罷!」而那神是你素不相識的;
4 你不要聽從這先知或作夢者的話,因為上主你們的天主有意試探你們,願意知道你們是否全心全靈真愛上主你們的天主。
5 你們只應跟隨上主你們的天主,只應敬畏他,遵守他的誡命,聽從他的話,事奉他。依靠他。
6 至於這先知或作夢的人,應處死刑,因為他出言背叛了領你出埃及地,由奴隸之家贖出你來的上主你們的天主,要你離棄上主你的天主命你當行的道路:如此你由你中間剷除了邪惡。
7 如果你的兄弟,你父親或母親的兒子,或你的兒女,或你的愛妻,或你視如性命的朋友,暗中引誘你說:「讓我們去事奉其它的神罷!」而那神是你和你的祖先素不相識的,
8 是你四周,離你或近或遠,由地極這邊到地極那邊的各民族所敬拜的神;
9 你不可對他表示同意,不可聽從他,也不可憐視他,顧惜他,袒護他;
10 務要將他殺死,並且你應先動手,然後全體人民動手打死他。
11 你應用石頭砸死他,因為他圖謀使你離棄領你出埃及地,出奴隸之家的上主你的天主。
12 這樣全以色列人聽了必然害怕,在你中間不致做出這樣邪惡的事。
13 如果你聽說,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居住的一座城內,
14 由你中間出來了一些壞人,勾引本城的居民說:「讓我們去事奉其它的神罷!」而那神是你們素不相識的;
15 你就該調查、探尋、仔細訪問;如果真有其事,在你中間真發生了這樣可惡的事,
16 你該用利劍殺盡這城的居民,完全破壞此城和城中所有的一切,連城中的牲畜也用劍殺盡,
17 並把由城中掠奪的一切財物堆積在廣場上,將城和所掠奪的一切財物放火焚燒,全獻給上主你的天主,使那城永遠成為廢墟,再不得重建。
18 凡應毀滅之物,一件也不可留在你手中,好使上主撤回他的盛怒,對你施恩,憐恤你,照他對你祖先所誓許的,使你繁昌,
19 只要你聽從上主你的天主的話,遵守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,實行上主你的天主眼中視為正直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