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谷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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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

你應做焚香的壇,用皂莢木製造,
2 長一肘,寬一肘,方形,高二肘,四角從壇上突出。
3 壇、壇的上面、四壁、周圍和四角,都包上純金;壇周圍做上金花邊。
4 壇兩側花邊下,做兩個金環,兩面都做,為穿槓桿,抬香壇之用。
5 用皂莢木做兩根槓桿包上金。
6 把香壇安置在約櫃前面掛的帳幔前,就是在我與你會晤的約櫃上的贖罪蓋之前。
7 亞郎要在壇上焚燒香料;每天早晨整理燈盞時要焚香;
8 晚間亞郎換放燈盞時也要焚香:這是你們世世代代在上主前不斷的焚香禮。
9 在這壇上不准焚別的香,也不准獻全燔祭和素祭或奠祭。
10 亞郎每年一次為在這壇的四角上行贖罪禮,用贖罪祭贖罪犧牲的血,每年一次為這壇行贖罪禮。你們世世代代應行此禮,將壇祝聖於上主為至聖之物。 」
11 上主訓示梅瑟說:
12 「當你統計以色列子民人數的時候,凡被統計的人,每人應獻給上主贖命金,免得在統計的時候,災禍降在他們身上。
13 凡被統計過的,每人應按聖所的衡量繳納半「協刻耳,」──一「協刻耳」等於二十「革辣,」──這半「協刻耳」是給上主的獻儀。
14 凡被統計過的,自二十歲以上起,要獻給上主獻儀:
15 富的不多納,窮的也不少出,一概出半「協刻耳,」給上主作獻儀,作你們的贖命金。
16 你從以色列子民所取得的贖命金,應拿來為會幕用。這是子民在上主前是一個記念,也贖回了你們的性命。 」
17 上主訓示梅瑟說:
18 「你應作一銅盆和銅盆座,為洗濯之用;把盆安在會幕和祭壇之間,盆中放上水,
19 好叫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在盆中洗手洗腳。
20 他們進會幕,或走近祭壇行禮,或向上主焚燒火祭時,要用水洗,免得死亡。
21 他們應洗手洗腳,免得死亡:這為他和他的子孫世世代代是永遠的規律。 」
22 上主訓示梅瑟說:
23 「你要拿上等的香料:純正沒藥五百「協刻耳,」香肉桂為沒藥的一半,即二百五十「協刻耳,」香菖蒲二百五十「協刻耳,」
24 桂皮按聖所的衡量五百「協刻耳,」橄欖油一「辛,」
25 用這些材料配製傅禮用的聖油,像配製香膏的方法配製,作為傅禮用的聖油。
26 用此油傅會幕和約櫃,
27 供桌和其上的一切器具,燈檯和一切用具,香壇,
28 全燔祭壇和壇上的一切用具、盆和盆座。
29 你祝聖過的,都成了至聖之物,凡接觸這些對象的,也成為聖的。
30 你也要給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傅油,祝聖他們作我的司祭。
31 你要吩咐以色列子民說:你們應世世代代以此為傅禮用的聖油,
32 不准將此油倒在俗人身上,也不准用這配製的方法配製這樣的油,因為是聖油,你們應以為聖物。
33 無論誰若配製這樣的油,或用這油傅了凡人,應將他從百姓中剷除。 」
34 上主向梅瑟說:「你要取這些香料:就是蘇合香、香螺和白松香;這些香料與純乳香應有相等的分量,
35 以香膏的配製法配成香,再加上鹽,使之成為純潔和聖的。
36 將一部份研成碎末,獻在會幕中的約櫃前,即我與你會晤的地方;這為你是至聖之物。
37 你所配製的這種香,不准配製為自己用,應當作聖物,只為上主用。
38 無論誰若配製這樣的香料,為聞香氣,應將他從百姓中剷除。 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