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谷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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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

上主訓示梅瑟說:「
2 以色列子民中,無論是人或牲畜,凡是開胎首生的,都應祝聖於我,屬於我。 」
3 梅瑟向百姓說:「你們應當記念從埃及,從為奴之家出來的這一天,因為上主在這一天用強有力的手臂,從那裡領出了你們,故此不可吃有酵的食物。
4 今天你們出來正在「阿彼布」月。
5 幾時上主領你們進了客納罕人、赫特人、阿摩黎人、希威人和耶步斯人的地方,就是他向你的祖先起誓應許給你那流奶流蜜之地,你應在這一月舉行此禮:
6 七天之內應吃無酵餅,第七天是敬禮上主的節日。
7 七天之內吃無酵餅,在你面前不可有發酵之物,在你四境之內也不可見有酵母。
8 在那一天要告訴你們的兒子說:是因為上主在我出埃及時,為我所行的事。
9 應把這事做你手上的記號,做你額上的記念,好使上主的法律常在你口中,因為上主用強有力的手臂,領你出了埃及。
10 所以你應年年按照定期遵守這規定。
11 當上主照他起誓向你和你祖先所許的話,領你到了客納罕人的地方,將那地給了你之後,
12 你應將一切開胎首生者歸於上主;你牲畜中,凡開胎首生的牲畜,亦應歸於上主。
13 凡首生的驢,應用羊贖回;你若不贖回,應打斷它的頸項。你的子孫中,凡是長子,你應贖回。
14 將來若你的兒子問你:這是什麼意思﹖你要回答他說:這是因為上主用強有力的手臂領我們出離了埃及,出離了為奴之家。
15 原來法朗頑固,不釋放我們,上主就把埃及國一切首生者,不拘是人或牲畜的首生者都殺了,為此我把一切首開母胎的雄性都祭獻於上主;但首生的男孩,我卻要贖回。
16 應將這事作你手上的記號,作你額上的標誌,記念上主用強有力的手臂領我們出了埃及。 」
17 法朗放走百姓以後,天主沒有領他們走培肋舍特地的近路,因為天主想:「怕百姓遇見戰爭而後悔,再回到埃及。」
18 因此天主領百姓繞道,走向靠紅海的曠野。以色列子民都武裝著離開了埃及。
19 梅瑟也帶了若瑟的骨骸,因為若瑟曾​​叫以色列的兒子們起誓說:「天主必要眷顧你們,那時你們應把我的骨骸從此地帶回去。」
20 他從穌苛特起程前行,就在位於曠野邊緣的厄堂安了營。
21 上主在他們前面行,白天在雲柱裡給他們領路,夜間在火柱裡光照他們,為叫他們白天黑夜都能走路:
22 白天的雲柱,黑夜的火柱,總不離開百姓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