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林多前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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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

你們要追求愛,但也要渴慕神恩,尤其是要渴慕做先知之恩。
2 原來那說語言的,不是對人,而是對天主說話,因為沒有人聽得慬,他是由於神魂講論奧秘的事;
3 但那做先知的,卻是向人說建樹、勸慰和鼓勵的話。
4 那說語言的,是建立自己;那講先知話的,卻是建立教會。
5 我願意你們都有說語言之恩,但我更願意你們都做先知,因為講先知話的比說語言的更大,除非他也解釋,使教會獲得建立。
6 弟兄們!假使我來到你們那裡,只說語言,若不以啟示,或以知識,或以先知話,或以訓誨向你們講論,我為你們有什麼益處﹖
7 就連那些無靈而發聲之物,簫也罷,琴也罷,若分不清聲調,怎能知道所吹所彈的是什麼呢﹖
8 若號筒吹的音調不准確,誰還準備作戰呢﹖
9 同樣,你們若不用舌頭說出明晰的話,人怎能明白你說的是什麼﹖那麼,你們就是向空氣說話。
10 誰也知道世界上有很多語言,但沒有一種是沒有意義的。
11 假使我不明白那語言的意義,那說話的人必以我為蠻夷,我也以那說話的人為蠻夷。
12 你們也當這樣:你們既然渴慕神恩,就當祈求多得建立教會的恩賜。
13 為此,那說語言的應當祈求解釋之恩,
14 因為我若以語言之恩祈禱,是我的神魂祈禱,我的理智卻得不到效果。
15 那麼怎樣才行呢﹖我要以神魂祈禱,也要以理智祈禱,我要以神魂歌詠,也要以理智歌詠;
16 不然,假使你以神魂讚頌,那在埸不通語言的人,既不明白你說什麼,對你的祝謝詞,怎能答應「阿們」呢﹖
17 你固然祝謝的很好,可是不能建立別人。
18 我感謝天主,我說語言勝過你們眾人;
19 可是在集會中,我寧願以我的理智說五句訓誨人的話,而不願以語言之恩說一萬句話。
20 弟兄們!你們在見識上不應做孩子,但應在邪惡上做嬰孩,在見識上應做成年人。
21 法律上記載:『上主說:我要藉說外方話的人和外方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,雖然這樣,他們還是不聽從我。 』
22 這樣看來,語言之恩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,而是為不信的人;但先知之恩不是為不信的人,而是為信的人。
23 所以全教會共同聚在一起時,假使眾人都說起語言來,如有不通的人,或有不信的人進來,豈不要說:你們瘋了嗎﹖
24 但是,如果眾人都說先知話,既便有不信的人或不通的人進來,他必被眾人說服,也必被眾人所審察,
25 他心內的隱秘事也必會顯露出來:這樣他就必俯首至地朝拜天主,聲稱天主實在是在你們中間。
26 弟兄們!那麼怎樣做呢﹖當你們聚會的時候,每人不論有什麼神恩,或有歌詠,或有訓誨,或有啟示,或有語言,或有解釋之恩:一切都應為建立而行。
27 倘若有說語言的,只可兩個人,或至多三個人,且要輪流講話,也要有一個人解釋;
28 如沒有解釋的人,在集會中就該緘默,只可對自己和對天主說話。
29 至於先知,可以兩個人或三個人說話,其餘的人要審辨。
30 若在坐的有一位得了啟示,那先說話的,就不應該再發言,
31 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說先知話,為使眾人學習,為使眾人受到鼓勵。
32 並且先知的神魂是由先知自己作主,
33 因為天主不是混亂的天主,而是平安的天主。
34 婦女在集會中應當緘默;她們不准發言,只該服從,正如法律所說的。
35 她們若願意學什麼,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;因為在集會中發言,為女人不是體面事。
36 莫非天主的道理是從你們來的嗎﹖或是惟獨臨到了你們身上嗎﹖
37 若有人自以為是先知,或受神感的人,就該承認我給你們所寫的,是主的誡命。
38 誰若不承認,也不要承認他。
39 所以,我的弟兄們,你們應當渴慕說先知話,可是也不要禁止人說語言。
40 一切都該照規矩按次序而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