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林多前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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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

弟兄們,我願意提醒你們,我們的祖先都曾在雲柱下,都從海中走過,
2 都曾在雲中和海中受了洗而歸於梅瑟,
3 都吃過同樣的神糧,
4 都飲過同樣的神飲;原來他們所飲的,是來自伴隨他們的神磐石:那磐石是基督。
5 可是,他們中多數不是天主所喜悅的,因而倒斃在曠野裡了。
6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,為叫我們不貪戀惡事,就如他們貪戀過一樣。
7 你們也不可崇拜邪神,就如他們中有些人敬拜過一樣,如同經上記載說:『百姓坐下吃喝,起來玩樂。 』
8 我們也不可淫亂,就如他們中有些人淫亂過,一天內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。
9 我們也不可試探主,就如他們中有些人試探過,為蛇所殲滅。
10 你們也不可抱怨,就如他們中有些人抱怨過,為毀滅者所消滅。
11 發生在他們身上的這一切事,都是為給人作鑑戒,並記錄了下來,為勸戒我們這些生活在世末的人。
12 所以,凡自以為站得穩的,務要小心,免得跌倒。
13 你們所受的試探,無非是普通人所能受的試探,天主是忠信的,他決不許你們受那超過你們能力的試探;天主如加給人試探,也必開一條出路,叫你們能夠承擔。
14 為此,我親愛的諸位,你們要逃避崇拜邪神的事。
15 我想我是對明白人說話;你們自己審斷我所說的罷!
16 我們所祝福的那祝福之杯,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﹖我們所擘開的餅,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﹖
17 因為餅只是一個,我們雖多,只是一個身體,因為我們眾人都共享這一個餅。
18 你們且看按血統做以色列的,那些吃祭物的,不是與祭壇有分子的人嗎﹖
19 那麼,我說什麼呢﹖是說祭邪神的肉算得什麼嗎﹖或是說邪神算得什麼嗎﹖
20 不是,我說的是:外教人所祭祀的,是祭祀邪魔,而不是祭祀真神。我不願意你們與邪魔有分子。
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,又喝邪魔的杯;你們不能共享主的筵席,又共享邪魔的筵席。
22 難道我們要惹主發怒嗎﹖莫非我們比他還強嗎﹖
23 「凡事都可行,」但不全有益;「凡事都可行,」但不全助人建樹。
24 人不要只求自己的利益,也該求別人的利益。
25 凡在肉市上買來的,為了良心的緣故,不必查問什麼,你們只管吃罷!
26 『因為大地和其中的萬物,屬於上主。 』
27 若有一個無信仰的人宴請你們,你們也願意去,凡給你們擺上的,為了良心的緣故,不必查問什麼,你們只管吃罷!
28 但若有人向你們說:「這是祭過神的肉,」為了那指點的人,和為了良心的原故,你們就不可吃。
29 我說的良心不是自己的,而是他人的良心。那麼,我的自由為什麼要受他人良心的束縛呢﹖
30 我若以謝恩之心參加,為什麼我要因謝恩之物而受人責罵呢﹖
31 所以,你們或吃或喝,或無論作什麼,一切都要為光榮天主而作。
32 你們不可成為猶太人,或希臘人,或天主教會跌倒的原因,
33 但要如我一樣,在一切事上使眾人喜歡,不求我自己的利益,只求大眾的利益,為使他們得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