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長紀
第十七章
厄弗辣因山地有一個人,名叫米加,
2 他、
3 對自己的母親說:「有人拿去你那一千一百銀錢,對這事你曾起過誓,我也親自聽見你說:我要親手把這項銀錢奉獻給上主,為我兒做一尊神像。看,銀錢在這裡,是我拿了;如今還給你!」他的母親就說:「願我兒蒙上主祝福!」於是米加就把一千一百銀錢還給他的母親。
4 當他把銀錢還給他的母親以後,她的母親便拿出兩百銀子給了銀匠,請他製造一尊神像,安放在米加的家裡。
5 於是米加為這尊神像蓋了一座神廟。又做了「厄弗得」和「忒辣芬,」委派自己的一個兒子充任司祭。
6 當時在以色列沒有君王,各人任意行事。
7 當時有一個少年,他是個肋未人,從猷大白冷,即從猷大支派來到那裡作客。
8 這人離開猷大白冷,想找一個可寄居的地方;當他旅行的時候,來到厄弗辣因山地,米加的家旁,
9 米加問他說:「你從那裡來﹖」他回答說:「我是個肋未人,由猷大白冷來,想找一個可寄居的地方。」
10 米加就對他說:「你住在我這裡罷!作我的師傅和司祭,我每年給你十塊銀錢,還照管你的吃穿。」米加挽留那肋未人,
11 他遂同意住在米加那裡,他看待這少年好似自己的兒子。
12 米加又委任了這肋未人,這人遂作了他的司祭,住在米加家中。
13 於是米加說:「如今我知道上主必施恩於我,因為有位肋未人作了我的司祭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