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irach - 德训篇
第四十一章
死亡啊!紀念你,為那安享自己財富的,
2 為那無憂無慮,一切順適,還能享受口福的人,是多麼辛酸!
3 死亡啊!你的定案,為那貧困的,力衰的,
4 年紀老邁的,事事操心的,厭倦無望的人,是多麼美好!
5 不要怕死亡的定案,要想想你以前和你以後的人;這是上主對一切有血肉之人所下的定案,
6 至高者看著好的事,你為什麼要反對﹖你不論活十年,百年或千年,
7 在陰府裡,對生命的長短,再沒有怨尤。
8 罪人的子女,為人所憎惡,他們經常與不虔敬的人相處。
9 罪人的子女必會傾家敗產,他們的子孫常蒙羞受辱。
10 子女必怨恨不虔敬的父親,因為為了他,他們才蒙羞受辱。
11 你們不虔敬的人,是有禍的!因為你們背棄了至高者天主的法律。
12 你們生在世上,是為受咒罵而生;你們死去,咒罵仍是你們的產業。
13 凡從土來的,必歸於土;生於詛咒的不虔敬的人,必歸於喪亡。
14 人們對死者的遺體舉行喪禮,罪人的臭名必被塗去。
15 你應注意你的名譽,因為名譽與你相處,久於千萬黃金巨寶。
16 優越的生活,日子是有限的;但良好的名譽,卻流芳百世。
17 我兒,你們要安心遵守紀律。隱藏的智慧,和看不見的寶貝,二者究竟有什麼用﹖
18 隱瞞自己糊塗的人,比隱瞞自己智慧的人還好。
19 我兒,現在你要聽我論羞愧所要說的話:
20 因為不是每一種羞愧,都應當稱許;也不是每一種害羞,都是合理的。
21 你們在父母前,對於姦淫的事,應該羞愧;在王侯和有權勢的人前,對於說謊的事,應該羞愧;
22 在判官和領袖前,對於犯罪的事,應該羞愧;在集會和民眾前,對於犯法的事,應該羞愧;
23 在伴侶和朋友前,對於不義的事,應該羞愧;在你們所住的地方,對於偷竊的事,應該羞愧;
24 應為忘記天主的真理和盟約的事而羞愧;應將肘放在食桌上而羞愧;應為你在賜予或接受禮物時,對人藐視而羞愧;
25 應為你不理向你請安的人而羞愧;應為觀看淫婦而羞愧;應為不顧親屬而羞愧;
26 應為轉面不顧你的近人,拿了別人的東西卻不歸還而羞愧;
27 應為凝視別人的婦女而羞愧;應為對你的婢女分外獻殷勤,甚或走近她的床前而羞愧;
28 應為你對朋友出言不恭,對加惠與人後又責斥人而羞愧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