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irach - 德训篇
第三十二章
別人推選你當主席嗎﹖你不要自高;你在賓客中間,要與同席的一樣。
2 招待了他們,你才可入座;盡完你的義務,才可入席,
3 好同他們一起歡樂;因你禮貌周到,你必能獲得榮冠,和眾賓客的敬意。
4 年長的人,請你發言,因為此事於你是相宜的,
5 你應以老練的學識發言,但不要防礙音樂。
6 別人不聽的時候,你就不要勞叨;不合時機,也不要顯露你的智慧。
7 酒席間伴奏的音樂,有如金飾上的紅玉印章。
8 歡樂有節的宴會中,音樂家的合奏曲,有如金器上的翡翠印章。
9 你要靜靜地聽,因為你謙恭,別人對你必有好感。
10 青年人,人若一再追問你,
11 假使你必須說,你就說罷!
12 但說話時,要把握要點,言簡意賅,現出你是一位明智,而沉默的人。
13 在大人物中,不要想你也是大人物;有長老在前,你不應多說話。
14 雷鳴以前,先有閃電;端莊的人,先受歡迎。有了這番敬意,你才能取得人的愛戴。
15 到了散席的時候,不要落後;及早回家,不要拖延。
16 在那裡你可以散心,作你想作的事,但不要因言語傲慢而犯罪。
17 為這一切,你要讚頌上主,他造生了你,又用他的美物,使你滿足。
18 凡敬畏上主的,必能接受他的教訓;凡尋找他的,必能討他的歡心。
19 尋求法律的,必為法律所滿足;冒充善人的,必因法律而失足。
20 凡敬畏上主的,必獲得正義的審判;他們要使正直的行為,照耀如光。
21 犯罪的人,不理會譴責,卻找尋藉口,作自己願意的事。明智人不掩藏智慧。譏笑人的,不謹守自己的口舌;明智人不接受禮物;驕傲和譏笑人的,不遵守法律。
22 明智人不輕視別人的意見;不虔敬和驕傲的人,卻無所畏懼。
23 人不徵求意見,冒昧從事,事後必對自己的輕率,感到慚愧。
24 我兒,不加考慮,什麼事也不要作;如此,事成以後,你就不至於後悔。
25 你不要行崎嶇的道路,怕你碰在石頭上,因而跌倒;也不要因自信所走的路,是平坦的路,怕你給自己放上絆腳石。
26 要管束你的子女,應留意你的家人;在你的一切行徑上,要持守你的心神;因為凡這樣作的人,就是遵守誡命。
27 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,應信賴你的良知,因為這就是遵守誡命。
28 凡信賴法律的,必注重誡命;凡倚賴上主的,決不會受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