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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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

你如果看见你兄弟的牛羊迷了路,你不可不顾,应牵回交给你的兄弟。
2 如果你的兄弟离你远,或者你不认识他,你该牵到你家中,留在你处,直到你的兄弟来寻找,你就还给他。
3 对他的驴你应这样做,对他的衣服也应这样做;对你兄弟所失,而由你找到的一切物件,都应这样做;决不可不管不顾。
4 你若看见你兄弟的驴牛在路上跌到了,你不可不顾,务要帮助他将驴牛扶起。
5 女人不可穿男人的服装,男人亦不可穿女人的衣服;上主你的天主厌恶做这种事的人。
6 你在路上,如果发现树上或地上有鸟窝,里面有雏或有蛋,母鸟在伏雏或孵卵,你不可连母鸟带幼雏一并拿去;
7 应让母鸟飞去,只拿去幼雏:好使你获得幸福,而享长寿。
8 当你建筑新屋时,应在屋顶上做上栏杆,免得有人由上跌下,而使流血的罪归于你家。
9 在你的葡萄园内,不可撒上两样种子,免得你撒种子的收获和葡萄园的出产,都成了禁物。
10 不可使牛驴一同耕作;
11 不可穿羊毛和麻混合织成的布料。
12 你所披的外衣,四边应做上繸头。
13 若有人娶妻,与她结合后就憎恶她,
14 捏造可耻的事,败坏她的名誉说:「我娶了这个女人,当我与她结合时,我发现她不是处女。」
15 那少女的父母应把少女的处女证,带到城门,见本城长老。
16 少女的父亲应对长老说:「我将我的女儿嫁给这人为妻,他却憎恶她,
17 捏造可耻的事说:我发现你的女儿不是个处女。然而,请看我女儿的处女证!」然后就将被单铺在本城的长老前。
18 本城的长老应拿住这人,加以处罚,
19 并罚他一百银子,交给少女的父亲,因为他坏了一个以色列处女的名誉,这少女仍是他的妻子,他一生不能休她。
20 但这事若是真的,发现少女真不是处女,
21 就应将少女领到她父亲家门口,本城的人应用石头砸死她,因为她在以色列中做出了可耻的事,在她父家行了邪淫:这样你由你中间铲除了这邪恶。
22 若发现一人与一个有夫之妇同寝,与妇人同寝的男人和那妇人,二人都应处以死刑:这样你由以色列中铲除了这邪恶。
23 若一年轻处女已许配与人,有人在城中遇见她,而与她同寝;
24 你们应将他们二人领到当地城门口,用石头砸死他们:那少女该死,因为她虽在城里,却没有呼救;那男人该死,因为他强奸了人家的妻子:这样你由你中间铲除了邪恶。
25 但若有人在郊野遇见了一个许配与人的少女,强奸了她,与她同寝,只有这与她同寝的人该死,
26 对那少女,不可行刑,因为她并没有犯死罪,因为这件事就如一个人狙击自己的邻人,将他杀死一样;
27 因为那男人在郊野里遇见了她,纵使许配与人的少女呼救,也没有人来救她。
28 若有人遇见一个尚未许配与人的年轻处女,抓住她而与她同寝,并被人发见。
29 这与她同寝的人应给少女的父亲五十「协刻耳」银子外,还该娶她为妻,因为他强奸了她,一生不能休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