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羅森書

1 2 3 4

0:00
0:00

第三章

你們既然與基督一同復活了,就該追求天上的事,在那裡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。
2 你們該思念天上的事,不該思念地上的事,
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,你們的生命已與基督一同藏在天主內了;
4 當基督,我們的生命顯現時,那時,你們也要與衪一同出現在光榮之中。
5 為此,你們要致死屬於地上的肢體,致死淫亂、不潔、邪情、惡慾和無異於偶像崇拜的貪婪,
6 為了這一切,天主的義怒才降在悖逆之子身上;
7 當你們生活在其中時,你們也曾一度在其中行動過,
8 但是現在你們卻該戒絕這一切:忿怒、暴戾、惡意、詬罵和出於你們口中的穢言。
9 不要彼此說謊;你們原已脫去了舊人和他的作為,
10 且穿上了新人,這新人既是照創造他者的肖像而更新,為獲得知識的;
11 在這一點上,已沒有希臘人或猶太人,受割損的或未受割損的,野蠻人、叔提雅人、奴隸、自由人的分別,而只有是一切並在一切內的基督。
12 為此,你們該如天主所揀選的,所愛的聖者,穿上憐憫的心腸、仁慈、謙卑、良善和含忍;
13 如有人對某人有什麼怨恨的事,要彼此擔待,互相寬恕;就如主怎樣寬恕了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寬恕人。
14 在這一切以上,尤該有愛德,因為愛德是全德的聯繫。
15 還要叫基督的平安,在你們心中作主;你們所以蒙召存於一個身體內,也是為此,所以你們該有感恩之心。
16 要讓基督的話充分地存在你們內,以各種智慧彼此教導規勸,以聖詠、詩詞和屬神的歌曲在你們心內,懷著感恩之情,歌頌天主。
17 你們無論作什麼,在言語上或在行為上,一切都該因主耶穌的名而作,藉著他感謝天主聖父。
18 作妻子的,應該服從丈夫,如在主內所當行的。
19 作丈夫的,應該愛妻子,不要苦待她們。
20 作子女的,應該事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
21 作父母的,不要激怒你們的子女,免得他們灰心喪志。
22 作奴隸的,應該事事聽從肉身的主人,且不要只當著眼前服事,像是取悅於人,而是要以誠心,出於敬畏主。
23 你們無論作什麼,都要從心裡去作,如同是為主,而不是為人,
24 因為你們該知道,你們要由主領取產業作為報酬;你們服事主基督罷!
25 因為凡行不義的,必要得他所行不義的報應;天主決不看情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