迦拉達書
第四章
再說:承繼人幾時還是孩童,雖然他是一切家業的主人,卻與奴隸沒有分別,
2 仍屬於監護人和代理人的權下,直到父親預定的期限。
3 同樣,當我們以前還作孩童的時候,我們是隸屬於今世的蒙學權下;
4 但時期一滿,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來,生於女人,生於法律之下,
5 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贖出來,使我們獲得義子的地位。
6 為證實你們確實是天主的子女,天主派遣了自己兒子的聖神,到我們心內喊說:「阿爸,父啊!」
7 所以你已不再是奴隸,而是兒子了;如果是兒子,賴天主的恩寵,也成了承繼人。
8 當你們還不認識天主的時候,服事了一些本來不是神的神;
9 但如今你們認識了天主,更好說為天主所認識;那麼,你們怎麼又再回到那無能無用的蒙學裡去,情願再作他們的奴隸呢﹖
10 你們竟又謹守某日、某月、某時、某年!
11 我真為你們擔心,怕我白白地為你們辛苦了。
12 弟兄們!我懇求你們要像我一樣,因為我曾一度也像你們一樣。你們一點也沒有虧負過我。
13 你們知道:當我初次給你們宣講福音時,正當我身患重病,
14 雖然我的病勢為你們是個試探,你們卻沒有輕看我,也沒有厭棄我,反接待我有如一位天主的天使,有如基督耶穌。
15 那麼,你們當日所慶幸的在那裡呢﹖我敢為你們作證:如若可能,你們那時也會把你們的眼睛挖出來給我。
16 那麼,只因我給你們說實話,就成了你們的仇人嗎﹖
17 那些人對你們表示關心,並不懷好意;他們只是願意使你們與我隔絕,好叫你們也關心他們。
18 受人關心固然是好的,但應懷好意,且該常常如此,並不單是我在你們中間的時候。
19 我的孩子們!我願為你們再受產痛,直到基督在你們內形成為止。
20 恨不得我現今就在你們跟前,改變我的聲調,因為我對你們實在放心不下。
21 你們願意屬於法律的,請告訴我:你們沒有聽見法律說什麼嗎﹖
22 法律曾記載說:亞巴郎有兩個兒子:一個生於婢女,一個生於自由的婦人。
23 那生於婢女的,是按常例而生的;但那生於自由婦人的,卻是因恩許而生的。
24 這都含有寓意:那兩個婦人是代表兩個盟約:一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那即是哈加爾──
25 西乃山是在阿剌伯──這哈加爾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,因為耶路撒冷與她的子女同為奴隸。
26 然而那屬於天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,她就是我們的母親:
27 誠如經上記載說:『不生育的石女,喜樂罷!未經產痛的女人,歡呼高唱罷!因為被棄者的子女比有夫者的子女還多。 』
28 弟兄們!你們象依撒格一樣,是恩許的子女。
29 但是,先前那按常例而生的怎樣迫害了那按神恩而生的,如今還是這樣。
30 然而經上說了什麼? 『你將婢女和她的兒子趕走,因為婢女的兒子不能與自由婦人的兒子,一同承受家業。 』
31 所以,弟兄們,我們不是婢女的子女,而是自由婦人的子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