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竇福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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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

耶穌將他的十二門徒叫來,授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,可以驅逐邪魔,醫治各種病症,各種疾苦。
2 這是十二宗徒的名字:第一個是稱為伯多祿的西滿,和他的兄弟安德肋,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他的弟弟若望,
3 斐理伯和巴爾多祿茂,多默和稅吏瑪竇,阿耳斐的兒子雅各伯和達陡,
4 熱誠者西滿和負賣耶穌的猶達斯依斯加略。
5 耶穌派遣這十二人,囑咐他們說:「外邦人的路,你們不要走;撒瑪利雅人的城,你們不要進;
6 你們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了的羊那裡去。
7 你們在路上應宣講說:天國臨近了。
8 病人,你們要治好;死人,你們要復活;癩病人,你們要潔淨;魔鬼,你們要驅逐,你們白白得來的,也要白白分施。
9 你不要在腰帶裡備下金、銀、銅錢;
10 路上不要帶口袋,也不要帶兩件內衣,也不要穿鞋,也不要帶棍杖,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食物。
11 你們不論進了那一城或那一村,查問其中誰是當得起的,就住在那裡,直到你們離去。
12 你們進那一家時,要向它請安。
13 倘若這一家是堪當的,你們的平安就必降臨到這一家;倘若是不堪當的,你們的平安仍歸於你們。
14 誰若不接待你們,也不聽你們的話,當你們從那一家或那一城出來時,應把塵土由你們的腳上拂去。
15 我實在告訴你們:在審判的日子,索多瑪和哈摩辣地所受的懲罰,比那座城所受的還要輕。
16 看,我派遣你們好像羊進入狼群中,所以你們要機警如同蛇,純樸如同鴿子。
17 你們要提防世人,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議會,要在他們的會堂裡鞭打你們;
18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,被帶到總督和君王前,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證。
19 當人把你們交出時,你們不要思慮:怎麼說,或說什麼,因為在那時刻,自會賜給你們應說什麼。
20 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,而是你們父的聖神在你們內說話。
21 兄弟要將兄弟,父親要將兒子置於死地,兒女也要起來反對父母,要將他們害死。
22 你們為了我的名字,要被眾人所惱恨;唯獨堅持到底的,才可得救。
23 但是,幾時人們在這城迫害你們,你們就逃往另一城去;我實在告訴你們;直到人子來到時,你們還未走完以色列的城邑。
24 沒有徒弟勝過師傅的,也沒有僕人勝過他主人的;
25 徒弟能如他的師傅一樣,僕人能如他的主人一樣,也就夠了。若人們稱家主為「貝耳則步」,對他的家人更該怎樣呢﹖
26 所以你們不要害怕他們;因為沒有遮掩的事,將來不被揭露的;也沒有隱藏的事,將來不被知道的。
27 我在暗中給你們所說的,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報告出來;你們由耳語所聽到的,要在屋頂上張揚出來。
28 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,而不能殺害靈魂的;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。
29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銅錢嗎﹖但若沒有你們天父的許可,它們中連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。
30 就是你們的頭髮,也都一一數過了。
31 所以,你們不要害怕;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呢!
32 凡在人前承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認他;
33 但誰若在人前否認我,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否認他。
34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,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;我來不是為帶平安,而是帶刀劍,
35 因為我來,是為叫人脫離自己的父親,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,兒媳脫離自己的婆母;
36 所以,人的仇敵,就是自己的家人。
37 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。
38 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
39 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
40 誰接納你們,就是接納我;誰接納我,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。
41 誰接納一位先知,因他是先知,將領受先知的賞報;誰接納一位義人,因他是義人,將領受義人的賞報。
42 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,一杯涼水喝,因他是門徒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決失不了他的賞報。